義田記


錢公輔

范文正公、名仲淹、字希文。蘇人也。平生好施與、擇其親而貧、疎而賢者、咸施之。三句、是一篇之總。方貴顯時、置負郭常稔飪、之田千畝、號曰義田、以養濟羣族之人。點義田。日有食、歲有衣、嫁娶凶葬皆有贍。擇族之長而賢者主其計、而時共出納焉。此中大有經濟。日食、人一升。歲衣、人一縑。嫁女者五十千、再嫁者三十千。娶婦者三十千、再娶者十五千。葬者如再嫁之數、葬幼者十千。族之聚者九十口、歲入給稻八百斛、以其所入、給其所聚、沛然有餘而無窮。此敍分給之法。丙、而家居俟代者與焉、仕而居官者罷莫給。又加一語、分給之法始備。此其大較也。一句頓住。初、公之未貴顯也、嘗有志於是矣、而力未逮者二十年。言公早有此志。旣而爲西帥、及參大政、於是始有祿賜之入、而終其志。慶歷二年、公出爲陝西路安撫經略招討使。三年、入爲參知政事。 ○言公得遂其志。公旣歿、後世子孫修其業、承其志、如公之存也。其子純祐、純仁、純禮、純粹、皆賢。祐、仁、尤行仁義。 ○言子孫能繼公之志。公雖位充祿厚、而貧終其身。歿之日、身無以爲斂、子無以爲喪。惟以施貧活族之義、遺其子而已。收完前文。下一段引古、一段歎今、總是借客形主之法。昔晏平仲敝車羸馬。桓子曰、是隱君之賜也。晏子曰、自臣之貴、父之族、無不乘車者。母之族、無不足於衣食者。妻之族、無凍餒者。齊國之士、待臣而舉火者三百餘人。如此、而爲隱君之賜乎、彰君之賜乎。於是齊侯以晏子之觴、而觴桓子。罰以酒。 ○引古。予嘗愛晏子好仁、齊侯知賢、而桓子服義也。受觴不辭、是服義。 ○並美三人。又愛晏子之仁有等級、而言有次第也。先父族、次母族、次妻族、而後及其疎遠之賢。孟子曰、親親而仁民、仁民而愛物。晏子爲近之。專美晏子。今觀文正公之義田、賢於平仲。其規模遠舉、又疑過之。結到文政公。嗚呼、世之都三公位、享萬鍾祿、其邸第之雄、車輿之飾、聲色之多、妻孥之富、止乎一己而已。而族之人不得其門者、豈少也哉、況於施賢乎。其下爲卿、爲大夫、爲士、廩稍去聲、之充、餼稟曰稍。奉養之厚、止乎一己而已。而族之人、操壺同葫、瓢爲溝中瘠者、又豈少哉、況於它同他、人乎。歎今。是皆公之罪人也。罵世人之不義、正以贊公之義。公之忠義滿朝廷、事業滿邊隅、功名滿天下、後世必有史官書之者、予可無錄也。他人作記、必以此于起手處張大之、今只于結尾略帶、高絕。獨高其義、因以遺其世云。

范文正公是苏州人。他平生乐善好施,选择那些亲戚中贫困的、外人中贤能的,都施予帮助。在显贵的时候,他购置了城郊常年丰收的良田一千亩,称之为「义田」,用来赡养救济整个家族的人。每天有粮食吃,每年有衣服穿,婚嫁丧葬都有资助。他选择族中年长而贤能的人主持义田的账目,并定期一起管理收支。每天的口粮,每人一升。每年的衣料,每人一匹。嫁女者给五十千钱,再嫁者给三十千钱。娶妇者给三十千钱,再娶者给十五千钱。办丧事的按再嫁的数目给,葬幼者给十千钱。家族聚居的有九十口人,每年收入稻谷八百斛,用收入来供给聚居的族人,充裕有余而且源源不断。辞官在家等待接任的人也有份,在外做官的人则停止供给。这就是大概的情况。当初,范公还未显贵的时候,就有这个志向了,但是力量不足有二十年。后来他担任西部统帅,以及参与朝廷大政,于是才有了俸禄赏赐的收入,最终实现了他的志向。范公去世后,后世子孙继承他的事业,秉承他的志向,就像范公还在世一样。范公虽然官位高俸禄厚,却穷困终身。去世那天,自己没有钱办丧事,儿子没有钱办丧礼。只是把施贫济族的道义,留给子孙罢了。从前晏平仲乘坐破旧的车,驾着瘦弱的马。桓子说,这是隐瞒了君主的恩赐啊。晏子说,自从我显贵以来,父亲的族人,没有不乘车的。母亲的族人,没有缺吃少穿的。妻子的族人,没有挨冻受饿的。齐国的士人,依靠我才能生火做饭的有三百多人。像这样,算是隐瞒了君主的恩赐呢,还是彰显了君主的恩赐呢。于是齐侯用晏子的酒杯,罚桓子喝酒。我曾经敬爱晏子好施仁义,齐侯知人善任,而桓子服膺道义。又敬爱晏子的仁爱有等级,而言语有次序。先是父族,其次母族,再次妻族,然后才及于疏远的贤人。孟子说,「亲爱亲人然后仁爱百姓,仁爱百姓然后爱惜万物。」晏子接近这个境界了。现在看范文正公的义田,比晏平仲更贤能。他的规模深远宏大,又好像超过了晏子。唉,世上那些身居三公高位、享受万钟俸禄的人,他们宅第的雄伟、车马的华丽、声色犬马的众多、妻妾儿女的富足,都只限于自己一人罢了。而族人连他家门都进不去的,难道少吗,更何况施予贤人呢。那些下面做卿、做大夫、做士的,俸禄的充足、奉养的丰厚,也只限于自己一人罢了。而族人中端着葫芦瓢成为沟壑饿殍的,又难道少吗,更何况其他人呢。这些人都是范公的罪人啊。范公的忠义充满朝廷,事业遍及边疆,功名传遍天下,后世必定有史官记载,我可以不必赘述了。我只是推崇他的道义,用以留传后世罢了。

常見世之貴顯者、徒自肥而已、視親族不異路人。如公之義、不獨難以望之晚近、卽求之千古以上、亦不可多得。作是記者、非特以之高公之義、亦以望後世之相感而效公也。